第187章 无耻恶报-《睡到死》


    第(2/3)页

    不过我没有马上下结论,而是想了一想,才问曹科长:“能不能让我见见这个丁辉,再问他几个问题?”

    “恐怕没法问了!”曹科长苦笑,“他在前天晚上,已经在拘留所里自杀了!是碰墙死的,而且死前还用他自己的鲜血在墙上写了两行字。”

    曹科长递过来两张照片给我,那应该是现场的照片。一张是一个男子仰躺地上,头上明显撞破了一个大洞,以至满头满脸都是鲜血。

    另外一张是对着墙壁拍的,上面有两行清晰的大字:“我哥贪腐好色,我下流无耻,我们两个罪有应得,不用追查!”

    “你看他撞成这个样子,居然还能沾着自己的鲜血在墙上写字,我觉得就凭这一点,就不是……一个普通人可以做到!”黄警员说。

    他说得没错,我现在愈发肯定,这绝不是一件普通凶杀案,而是有什么东西上了丁辉的身,先让丁辉杀了他哥,紧接着又撞墙自杀在了拘留所里。

    事实上在看到审讯报告上说丁辉能够看到自己拿着尖刀、捅向自己的亲哥哥、但却控制不了自己的手的时候,我就已经有了这种判断。

    因为从前张小云附上我身体的时候,我同样能够清楚看到我手脚的动作,但是那些动作,不是我在做,而是张小云在做。

    我同样感觉,我控制不了自己的手,好像那只手已经不是我的了。

    但问题是,张小云已经消失。虽然丁辉在墙壁上留下了“好色、下流”这样的字眼,感觉好像是个“好色下流”的受害者实施的报复,但如果张小云真的曾经被丁家兄弟伤害过,她也不会等到如今才报复。

    更何况,我坚信她已经消失,要不然她不会到现在不来见我。

    那么,是不是曾经在襄阳市“借尸还魂”的那个东西,跑到保康县来做怪来了?

    有这个可能!但是我,却忽然想到了另一种可能。

    那是因为孟响的态度——

    孟响说我做了一些不该做的事,导致“人家”找到了她身上。
    第(2/3)页